但是,许多形婚群体在结婚、生育时对现有法律不充分了解,在离婚时就财产、孩子的问题被撕裂。 下面详细说明法律的规定。
一、立法现状的解体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也就是说,现在大陆的婚姻登记仅限于异性,同性之间不能进行婚姻登记,也不能有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那么,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例如台湾、美国、挪威、冰岛等)注册结婚后回国是否被允许?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第五条的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此,据说在其他地区登记结婚的同性伴侣在大陆地区申请承认结婚效力时,有可能以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为理由被驳回。
所以,大陆的同性恋群体为了从社会的角度结婚,可能会选择形婚。
二、形婚带来的身份问题
虽然形式婚只是婚姻的形式,没有婚姻的实质性文案,但是在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下,一旦提交了婚姻申请,就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双方不会因为没有感情基础、无性关系等原因导致婚姻无效。
身份上,夫妻不仅意味着婚姻关系,也意味着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监护、代理。 例如,形婚中的女性因事故必须马上签字做手术时,通常只有父母和形婚中的男性有权签字。 所以,这种类型的权利绝不是简单的“形婚协议”就能解决的问题。 没有形婚关系的,可以依靠民法中的决策监护条款设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决策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他愿意担任近亲属、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书面明确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明确的监护人,当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此外,形婚还会带来另一个问题。 那是女性权利的保障。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很少认定婚内强奸这一罪名。 一旦注册结婚,法律上认为双方有履行性生活的义务。 因此,在形婚中如何就此进行保障并不容易依赖协议加以约束。 最好是在形婚后维持分居生活,依靠“分居协议”来确定彼此的生活距离。
因此,就像假离婚一样,形婚这种假结婚在法律上不存在假概念,一旦领取证书,需要双方协商离婚或诉讼离婚。
既然和离婚有关,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自然不会发生。 下面从这两个方面详细叙述。
三、财产分割
由于形婚仍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婚姻,未经书面同意离婚的,双方需要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内所得的下列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属共同财产,如保险等。
对于财产分割,最有效的处理方法是,形婚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相应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内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涉及不动产、车辆、股票、基金等大额财产的,最好签订追加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
但是,《婚内财产协议》不能处理遗产继承的问题,如果一方发生事故,他人不知道形婚双方之间存在“婚内财产协议”,则需要在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进行遗产继承。 例如,已证明形婚双方中的男性在登记结婚后购买了不动产。 形婚双方签署了《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不动产由男性一人所有,但未对该协议进行公证。 之后,男性不幸去世。 因为其他人没有证据表明形婚双方签署了这样的婚内协议。 遗产继承时,该房产首先进行夫妻财产分割,女性拥有一半的份额,另一半由男性的父母和女性平分。 因此,据说为了处理遗产,形婚双方需要事先准备“遗言”和“遗赠扶养协议书”等文件。
四、子女的抚养
与财产分割相比,形婚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更难处理。 因为关于婚内子女抚养的协议通常会被离婚诉讼推翻。 如果形婚双方签订了《形婚协议》等任何一方放弃监护权的条款,该条款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形婚中的孩子可能基于收养、试管婴儿、人工授精、代理生育(代理生育目前在中国大陆不合法)等方法。 从严格意义上说,如果形婚双方的协议破裂至离婚,法律上并不重视孩子如何出生,而是依然根据通常的监护权判决因素进行考虑。 当然,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等手续可能会对女性的身体产生一定的影响,这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监护权归属时的因素之一。
通常,2岁以下的孩子会对母亲做出判决。2岁至8岁的孩子,根据孩子的抚养现状、双方的经济条件、学历等情况综合考虑,法官评价谁抚养孩子合适的满8岁的孩子,需要考虑孩子自身的意愿。
同性恋群体担心的是,对方手上可能有我性取向的确定证据,但我没有。 这会影响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吗? 声明指出,基于当前大陆对同性意向的态度其实并不是不支持、反对、提倡,而是迅速发展到司法实践,通常不会对监护权归属产生决定性影响,法官的重点是让孩子在更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以上是同性恋群体选择形婚时,必须注意这些问题的解答。 从我们接触到的例子来说,实践中的情况往往更多更复杂,但从立法的现状和集体诉求的观点来看,有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免生活因无可奈何的妥协而产生更大的问题。
标题:“北京婚姻律师信金国:形式婚姻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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