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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7日电5月7日,与网民提问相比较,“如何提高授权放权度并加强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网站上答复说,国有公司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但这并不顺利,国有公司的其他改革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 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有公司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在授权过程中结合授权和监管,实现释放和管理的统一。 也就是说,“应该释放的权利被妥善管理,其管理被妥善管理”。 《方案》提出从健全监管制度、统一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等方面对国有公司进行较为有效的监管。
一是建立实时在线国资监管平台。 出资人代表机构加快监管流程优化、监管手段创新,充分利用新闻技术,整合包括产权、投资、财务等在内的新闻系统,搭建连接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公司的互联网平台,全面覆盖和真实监管新闻系统 建立模块化、专业化的新闻收集、拆解、报告机制,加强新闻共享,提高监管可比性和及时性。
二是统一配合各类监督力量。 要加强国有公司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鉴定、纪检监察、巡视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中央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比较有效地整合公司内部外部监督资源,加强监督工作的配合力度, 形成监管工作闭环,加快全面覆盖、分工确定、协同合作、建立强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
三是健全国有公司经营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确定公司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国有公司经营违规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分层、比较有效的合作、上下级贯通的责任追究实务体系,严格规定对经营投资的违约责任,严格追究问责,重大确定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中新经纬APP ) )。
标题:“国资委回应“怎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追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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