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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重庆东金投顾老师谈了退市再上市企业存在的问题,今天小编根据证券日报报道,随着退市制度的完善和退市力度的大幅增强,仅年上半年就有5家企业退市。
从相关规定来看,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
第一个是自主退市
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主动向监督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 通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的决策有理由不再继续。 决定解散股东大会;因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的破产; 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结构、布局。
二是被动退市
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制吊销《许可证》,通常有严重违法行为,也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风险等原因。
媒体最新消息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退市意见和沪深交易所退市办法征求意见活动结束,沪深交易所此前表示将在吸收后续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对外发布。 但业务相关人士分解介绍称,根据行政文件发行规则,在交易所公布退市办法之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先发表新退市意见。
3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了撰改后的《关于完善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沪深交易所也迅速跟进,当月分别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修订《退市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六大指标:
1 .增加净资产指标
2 .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3 .包括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4、增加市场指标(不适用于只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
5 .扩大适用法定期限未披露年报的指标
6 .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
派出所新增和变更的退市条件:
1 .净资产为负
2 .营业收入不足1000万元人民币
3 .年度审查报告是否定意见或不能表明意见
4 .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5 .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不适用于只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
6、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不适用于只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
7 .继续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此次修订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文案,提高规则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首要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企业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 增加一条,确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新闻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企业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严重违法行为暂停上市、中止上市实施的规则。
交易所退市办法确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标准、手续等几个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例如,优化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手续机制。 强制退市新规出台后,不仅退市条款增加,退市标准也更加严格。 根据强制退市新规和业绩退市标准,预计每年有三五家企业退市,有利于a股市场的新陈代谢,极大地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操作。
今年上半年已经有5家企业退市,预计未来常规退市和强制退市将成为a股市场的常态。 那么最近那些企业响起退市警报了吗?
根据重庆东金投顾老师的初步统计,今年有两家企业可能因处罚而强制退市。 (新好) 00007 )在近五年中三次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时间分别是年6月、年12月和年2月。 股票公开( 002638 )过去五年的第三次行政处罚,有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分别是年5月、年3月和年1月。
此外,深交所今天宣布,将于明天( 7月18日)就乙烯-碳的股票出售摘牌,摘牌后进入股票出售系统转让挂牌。 这意味着退市清理期的交易达到30多个交易之后,乙烯-碳退将从明天开始与a股分开。
标题:“重庆东金投资顾问有限企业新退市意见那些需要注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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