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也问了。 你们考虑过众包的业务吗?
其实,今年以来,如果没有一两个众包项目的故事,几乎不可能在投资圈走。 这些故事的逻辑仿佛看到了当时的团购。 那个时候,我们邀请了很多人吃饭看电影,现在我们当然可以邀请很多人投资。
众包是什么团购的升级版!
虽然团购失败如山,众包依然乐观,但明显缺乏评价。 众包和团购虽然有相似的基因,但本质完全不同,两者不是母子关系,而是分开的两兄弟。 相似之处在于,利用互联网的去中心化和通过互联网的人际新闻的链接。 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批发,一个是公募,团购的本质是媒体新闻平台上的批发业务,众包的本质是媒体新闻平台上的互联网金融。 以团购的眼光来看众包的逻辑,那就是用尺子量重量,语言错乱。
什么是众包? 就是大家凑钱,团结起来折腾点什么。 细分起来有三种股票、项目和其他。
第一,股票众包。 那其实是证券交易所的生意。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众包是ipo。 全世界的投资者早就联合起来折腾大事了。 剩下的非上市公司的股票,确实可以公开挂牌或共同投资,但是不能分割成标准的股票,一份一份地卖出去(不然,这不是变相的ipo吗)。 其中涉及的法律已经超越了普通非法集资,涉及资产证券化。
所以,一点创业项目以股权为标的来众包,哦,别当真。 即使在美国,该事件也极为慎重,虽然制定了jobs法案,但对收入和投资的比例以及公开监管的要求都有严格规定。 在国内,这条路不通。
其次,项目类别的众包,现在借助很多众包网站的力量订购项目。 比如,拍电影吧。 那个制片人说,他筹集了2000万元资金,拍了电影,明确了项目的运营周期、收益率、风险、有无担保等,然后众筹由投资者各自承担风险。
但是,这显然是非法集资,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倒霉的吴英。 反而,吴英至少从朋友和家人开始,最后失控了。
国内的众包网站当然明白这一点,但是他们看到了宜信、陆金所的p2p业务,也期待着自己的业务成为监管放松的灰色地带。 也许很多人最终都期待着在互联网金融的汹涌浪潮下,非法集资的定义越来越宽松。 但这也不乐观。
所有涉及现金股利收益的项目本质上与投资股权没有区别,都是投资收益的行为。 而且,股权投资受固化的股权保护,而项目投资只有合同约定,因此进一步丧失了监管规范。 现在有一个小骚动的例子,但这条路并不是通的。
最后,其他班。 这样的核心是不提供金融回报,而是返还产品和服务。 例如,帮助我举办演唱会的,给我门票和CD的,帮助我出书的,给钱的,印名字的,帮助我拍电影的,给我电影票的,在屏幕上写名字的等等。 这样的资金筹措是众包的发源地,鼻祖网站kickstarter规定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募集资金,融资方为了回报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禁止股票、债券、红利、利息形式的交易。 (摘自《财经》的报道,但未找到原文) ) ) )。
于是,众包本质上是两个变种。 是团购还是捐赠。
团购实际上是一种预售方式的团购,披着众包的外衣,又成为一种时髦的营销。 通常由具体企业在背后操作。 无论是值得期待的男声摄影电影的募集资金,还是那英的全球巡演,无论多么大的大闸蟹、救生锤,都是彻底的团购,使用着营销预算。 捐赠基本上是寻求报酬,大部分是文艺青年的另类乞讨,我想路过,扔几枚硬币,积累起来,帮助自己实现艺术梦想。 但是,各大众采购网站、捐赠项目基本上都是门可罗雀,留下的铜板很少。
对此,虽然在国外广受好评,但在国内却做得不怎么样。 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国外在jobs法案的想象力空之间有着捐赠的天使投资的氛围,有着经久不息的想法,有着先天的特征。 在国内,团购破坏了众包的基本氛围,但捐赠不具有持续性,如果没有金融制度的创新,一切都在襁褓中。
但是,这个世界需要多么多的资金筹措。 特别是在文化创意行业,如果单独战斗或团队战斗,小灵较早的项目层出不穷,得不到资金后往往会迅速死亡,很多资金到不了,只比较股票。
如果有众包,金融可以绕过股票,直接接触其内部的项目和人,各种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这很可能是互联网的本质要求,也是目前金融制度无法阻止的趋势。
只是,我不知道突破何时何地进行。
plus :众包其实揭示了网络的重要特质之一。 不仅可以将人从企业中解放出来,还可以进行项目,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直接接触资本。 这是更自由更解放的趋势,这是下一篇文章将介绍的文案。
作者是上海文交所副总经理、媒体人潘乐群。
标题:“众筹网在中国的下场,要么团购要么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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