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4年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的成绩如何复核?答复:要求考生登录全国联考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学位日期),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试时交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认证报告将认证报告交给考生的认证报告。
在录取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非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为我校学生证提供认证证明。
我校将在录取后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说服力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获得学位资格审查时,我校将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在认证时间内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独立对考生的资格审查。
如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我校将不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是我校具有高级职称水平的专家。
对于不符合我校的其它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予录取,专项安排在招生简章上报公告。
2、国家分数线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我校的录取工作将在30%以上,考生可在我校网站下载准考证,否则,若被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我校在在录取检查中是否保留入学资格或资格,均视为非淘汰资格的考生。
4、复试时间:3月19日—20日。
具体复试内容和形式1.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需提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标题:静安免联考硕士
地址:http://www.sdsxywx.com/sdss/30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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