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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毕淑娟北京报道
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科技创板的首次咨询和回答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目前公开的招股证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与考试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场各方面的预期还有一定差距,首要表现为5个“不足”。
一是与科技创新相关的一些事项公开不够。 核心技术、研发人员、研发投资等几个事项是科技公司的重要特征,是投资者了解和评价发行人是否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 与其他板块相比,更重视与科技创新相关的一些事项的披露,但目前许多公司存在披露不充分的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如核心技术来源、研发团队状况、技术先进性程度、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与竞争优势与劣势、技术迭代性与可替代性、技术路线发展与快速发展趋势、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与收入占比等都没有得到充分披露。
二是公司的商业模式披露不明确。 公司从事什么样的业务、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如何组织生产和销售、如何收入和利润、相关技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多大的贡献等,都是发行者应该清楚地告诉投资者的重要新闻 一些科学公司可能会使用另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投资者更不熟悉。
但是,一些科技招股证书对业务模式特别是发行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披露不清楚,生产供给模式与财务数据缺乏对应关系,与领域上下游经营竞争,披露分散,模糊。
三是公司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充分。 科学公司具有投资大、迭代快、风险高等优势,需要特别重视风险揭示的充分位置。 现在很多招股书的风险还不明确,普遍谈,避重就轻的多。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如结合科技公司的优势不进行风险揭示,风险因素揭示缺乏可比性; 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对发行者的影响程度不能充分披露,缺乏结合企业现实情况的定量分解某些风险因素的披露违反了规则要求,包括发行者竞争特征和类似的表现,风险的披露成为自我表扬等。
四是新闻公开语言表达不友好。 科技股票募集证书的指导原则要求投资者易于阅读、通俗易懂、简洁扼要、逻辑清晰、具有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总体而言,目前招投标证书新闻披露不友好的问题较为突出。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例如,一些招股证不能采用事实性的措辞,强调事物的本质,但采用市场营销推广用语,显然被美化和夸大了。 一些大规模披露是与发行商关联度较低的领域等新闻,与自身直接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披露少,新闻披露冗长,且比较缺乏有效性,对比性不强; 股票募集证书中有大量采用难解的专业术语的,也有尽可能未采用图表、照片或其他直观披露方法的,还有引用第三方数据和结论未注明资料来源的等。
五、文件格式和复印件安排不规范。 例如,一些招股书结合自身业务优势,未能披露重要性水平明确的标准和依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简要抄录会计准则; 各主体承诺有几个事项仍然大量堆积在重大的几个事项提示部分,重要的几个事项提示未能达到用简单的语言督促投资者特别关注几个事项的目的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证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按照试点注册制的改革理念,在发行上市环节落实以新闻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要求,缺乏了解度、重视度、执行力度不足。
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提醒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必须按照科技创板登记制相关规则的要求制作、制作、修订招股证明书。 应结合审查提问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应简化、应删除、应补充、应加强的加强。
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在审查中,要多次以新闻披露为核心,重视新闻披露质量,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招股证,要继续加大挖掘和咨询力度。
标题:“上交所称科创板招股书存五个“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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