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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新闻●长江商报记者李璟
近年来,我国实行了新的高水平开放,推动了全面开放新框架的形成。
日前,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了2019年版的四海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清单,被认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风向标三大名单,并出炉。
清单显示,服务业、制造业、农业、采矿业、文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行业将进一步放宽准入,包括5g组件在内的高端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投资将成为鼓励外商投资的方向。
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的公布不仅兑现了中国政府继续对外开放的承诺,也是中国应以实际行动往返的逆全球化趋势。
并且,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逐渐形成了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
多行业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应“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要求,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名单进一步缩短名单长度,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9年版)》中,对外资的管制措施从第48条减少到第40条,减少率为16.7%; 在《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9年版)》中,限制措施从第45条减少到第37条,减少17.8%。
在具体领域,负面清单的削减推动了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扩大。 在交通运输行业,取消国内船舶代理必须由中方拥有的限制基础设施行业,取消中方必须拥有50万人以上的城市燃气、热管网络的限制; 在文化行业,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取消中方必须拥有的限制增值电信行业取消国内多项通信、存储传输、呼叫中心三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此外,负面清单放宽了农业、采矿和制造业的准入。
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我国实行了新的高水平开放,推动了全面开放新框架的形成,对自贸区负面清单已经实施了五次“瘦身”。
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除名当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名单上网,中国第一个负面名单揭开面纱,成立之初为190条。 年,负面清单的调整减少到139个项目; 年,第二批自贸区建成,名单进一步减少到122条,扩大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大自贸区。 年,自贸区第三次扩大,负面清单减少到95条,项目首次减少到100以内,覆盖了当时的11个自贸试验区。
年,基于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越来越多的行业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修改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减少到45条。
2019年的修订进一步缩小了负面名单的长度,新公布了开放措施。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减少到第37条,比去年减少17.8%。
除了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外,近年来,全国版的负面清单也数次缩小。
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贸易区除外)实行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63条负面清单比年版减少30条。
年,负面清单减少到48条,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基本开放制造业,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行业准入等一系列重要开放措施,共涉及22个行业。 与年版相比,外资进入负面清单进行了几次修订,年版保存限制措施减少约四分之三,制造业基本开放,服务业和其他行业也有序推进开放。
“年版负面清单在各地和各自贸易试验区得到积极落实,特别是自贸试验区,投资透明度、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得到广泛认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年减名单缩小后,外资公司的设立流程大大简化,开放试验田的功能得到加强。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目前自贸试验区99%的外商投资公司通过备案设立,自贸区成为吸收外资的重要引擎。
负面清单逐年缩短,自贸试验区整体商业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刺激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快速发展动力,全年自贸试验区新建外商投资公司,占全国15.5%,比去年同期增长37.5%。 实际采用外资1073.1亿元,占全国的12.1%,比去年同期增长3.2%。
“时隔一年,重新修订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表明了我国坚定不移的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但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会动摇,将继续推进市场准入的放松。 这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国自身快速发展的需要。
下半年开始密集公布开放政策
日前,在g20大阪峰会上,中方宣布了一系列重要开放措施,包括新建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探索等。
随着两张负面名单和外商投资奖励名单的落地,《外商投资法》也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将陆续出台。
商务部前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魏建国指出,下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持续扩大的关键时期,也是新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起步期,最重要的是营造世界上最好的商业环境。
另外,2019年版的负面清单和目录将于今年7月30日正式实施,年度清单将相应废除。 到今年年底,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限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日前举行的例行记者发布会上指出,目前《外商投资法》相关法规已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计划。
目前,商务部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细化了《外商投资法》明确的首要法律制度,形成了可操作的具体规则。
在此过程中,两部门就相关法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外商投资公司的意见,积极考虑合理化建议,切实实施《外商投资法》确立的投资保护、投资促进、投资管理等各项制度。
此外,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到今年年底,将出台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公司投诉业务制度、新闻报告制度等多份政策文件。
知识产权是未来半年持续改善经营环境的关键,但《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将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按照正常流程,预计到今年年底,最新的《专利法修订草案》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式落地,新专利法将于今年通过。 业内人士最关心的是加大对专利权侵权的赔偿力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关系到实质性的立法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扩大开放,逐步加强技术行业监管的措施也在推进。 今年年初,《出口管制法》被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5月3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建立不靠谱的实体名单制度,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合同精神,为非商业目的对中国公司实施封锁或提存,严重损害中国公司正当权益的外国公司、组织或个人列入不靠谱的实体名单,并列入具体
标题:“中海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放宽 首单已5次“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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