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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显示,年电科院( 300215、股吧) )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176.10万元,其中,高压电器检测业务收入25127.50万元,占59.58%; 低压电器检测业务收入13093.11万元,占31.04%]
连产品都没有的企业,竟然可以花钱买国家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证书,天方夜谭这样的无稽之谈可能就这样真实发生了。
年12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侦查大队(以下简称赛罕区分局侦查大队)逮捕苏州吉力质量管理咨询服务有限企业)以下为苏州吉力)负责人吉诚梓、苏州中保科技检测有限企业)以下为中保检测)负责人卫保平。
相关人士表示,警方发现这三家企业与近千家客户签订中介委托代理合同,帮助无产品企业获得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00215.sz,以下简称电子科学院)颁发的国家合格产品检验证书。 警方查获的这三家企业与顾客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电子复印件数量巨大。
春节前,我们向公安部报告,请求部的支持。 因为我们自己的力量无法完成搜查。 萨姆分局侦查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多文件需要鉴定、验证,已经不是我们短期内能够完成的工作。
疯狂的代理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和五个发电集团在项目招标时,参与投标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严格检验和验证。
一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说,目前,国网指定的5家机构负责对国网招标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分别是国家中低压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中低压)、国家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子科学院)、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沈变院)
据了解,监督检查机关对电器产品的监督检查,监督对产品的来源负责,检查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存在监管缺失的情况,很难承担其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这种中介代理服务的方法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的公司,市场上提供的不合格产品不仅安全问题难以保证,而且会大幅缩短招聘寿命。 一般来说,合格产品的采用年限为15~20年,但这些不合格产品必须在5~6年内更换,给社会带来难以预见的巨大损失。
警方发现,在上述三家中介企业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过程中,许多客户不生产产品,但可以取得产品合格证书。
资料显示,早在去年6月7日,北京先科中电技术设备有限企业(以下称先科中电) )与苏州吉力在苏州市吴中区签署了产品质量认证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目的是使企业产品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 sh15-m-315/10 )通过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 合同的复印件吓了记者一跳。 根据合同规定,试验样品由代理商——中介企业提供,必须确保通过型式试验,并在合同生效后两个半月内取得变压器试验报告。 原型费和咨询服务费2.5万元(不开具收据),考试费和型号备案证明费以实际收钱通知为准。
自己的产品试图通过检验,但样品由代理商提供,在代理商的护送下,最终前科中电获得了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试验报告。
根据编号13u0168-s的试验报告,报告的签署时间为年7月27日,检测结论通过了样品试验。 此外,记者还在电科院官网核实了对方的这份报告,输入报告编号和委托单位名称后,页面出来的试验报告与记者手中的这份报告的复印新闻完全一致。
熟悉这条路的公司有好几家。 呼和浩特市胜华腾科电力设备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胜华腾科) )运用了两次相同的方法,通过代理商获得了两份自己心仪的试验报告。
资料显示,胜华腾科注册资金100万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塞罕区。 年1月16日,该企业签订了倍通检测和代理交流金属护套移动式开关设备( kyn28-12/1250-31.5 )产品检测技术相关服务合同。
根据记者取得的合同,合同双方的约定与上述前科中电所签订的合同相同。 代理商负责提供样机,送检样品开展产品检验工作,负责制作申请材料和技术资料并提交实验室(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信息表达,保证考试一次都不重复合格,如果发生任何费用,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并保证该企业在交付产品检验费后,于年3月7日前完成产品检验工作,并收到合格的实验报告。
记者向电科院官网查询,根据对应上述产品的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最终检验报告,对该产品进行了型式试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检验结果合格。 报告的签署日期是每年2月28日。
年5月19日,胜华腾科又与另一家代理商签订了干式电力变压器( scb10-1000/10 )产品相关技术咨询和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中也同样确定约定,准备代理商合同约定型号的变压器,代企业送到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确保产品在30天内通过检验,并获得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年6月27日,根据检测报告,通过了样品试验。
知情人士向本报表示,企业如果自己有产品,就不必找代理企业,毕竟代理费用比制造商自己送检的费用要高得多。 但是,找代理商的大多是没有产品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拿到合格证之后才生产产品。 关于产品的质量,我几乎不在意。
但是,许多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样运营的公司不仅仅是前科中电一家,市场上目前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
为什么要装作没看见?
创业板上市四年来,以高低压电器检测为主业,国家质检总局认可、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认可的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智能电网高压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子科学院来说,上述检验证书是如何颁发的? 在上述警方调查的三家中介企业涉嫌造假的好处链中,电子科学院发挥了什么作用? 是否只是在知情同意、追求利益或监管上疏忽了? 目前外部尚无定论,这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合同上,现在看不到电子科学院和代理商如何勾结。 上述赛罕分局侦查大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这些业务链,目前司法机关尚未得出结论,也无法明确各方在该链中所起的作用和责任。”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电子科学院检测的各样机中,各产品都有编号,这个编号可以追踪,因为编号是唯一的。 另一方面,检验合格的高压变压器,每台有一个数据期间,而且其数据期间不同。 如果代理商用同一台机器将检测转换为不同的顾客,电科院的检查员就会发现数据完全一致的变压器,这实际上并不存在。 从同一生产线上下来的变压器的数据也不同。
一位接近检测机构高层的人向记者透露,沈变院2009年接到通报称,被检测产品监管不严,被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停职半年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查,沈变院检查的约1000台产品中,有56台涉嫌重复。
这些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知道电子科学院内部工作人员检测的产品不是顾客自己生产的,但最终向相关检测顾客颁发产品合格证书时,只能用优势导向的共谋行为进行说明。
另外,胜华腾科和倍通检查签订的合同约定了费用的征收和支付。 样机前期产品准备费用1万元,样机服务费2.5万元,实验检测费5万元,其中实验检测费5万元(实验室开具发票),要求委托人收到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通知书转入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目前,没有证据能够说明电子科学院与倍通检查之间是否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事实证明,如果上述合同属实,两者之间将存在优势关系。
许多业内人士指出,产品质检机构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是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一环。 在电力领域,通过获得国家级产品质检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可以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招标工作。 如果公司没有收到合格的检验报告,就不能进入招标环节,也不能进入电力市场。
但数据显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每年项目招投标金额巨大。 得益于这背后的巨大优势,一些公司和代理商冒着无视国法的危险。 一位业内人士说。
会影响几何图形吗?
公开资料显示,电气科学院主要包括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变压器、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机架空线、电力配件)、高压电器、高压电器、低压电器、低压电器
目前,电气科学院拥有两个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 是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电网高压成套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认可的机械工业高低压电器及机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汽车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第26计量检验中心站
公开资料显示,高压电器检测和低压电器检测两项业务是电气科学院的主要营业收入来源。 年报显示,年电科院全年实现主要业务收入42176.10万元,其中高压电器检测业务收入25127.50万元,占59.58%; 低压电器检测业务收入13093.11万元,占31.04%,两项收入合计超过企业总收入的9成。 此外,企业年营业利润21807.07万元,毛利率达51.7%。
业内人士表示,代理商模式的野蛮生长,一方面为电子科学院的高毛利提供了帮助,另一方面对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的稳步发展构成了巨大风险。 目前,司法机构无法准确评价上述代理商造假模式的调查,对企业业务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外部尤其是投资者。
你知道电子科学院上述三家公司销售的检测证书正在接受警察的调查吗? 有企业内部人员视而不见,有意纵容的情况吗? 相关调查可能对企业主营业务产生什么影响? 对比这一系列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尝试用邮件方法向电子科学院相关人员求证。 但是,在发出消息之前,记者没有回复。
标题:“企业无产品却买到检测合格证 电科院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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