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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确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随着各地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实施,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逐渐形成。 二线城市郑州也积极出台相关限购、限价政策,但该地区部分楼盘项目似乎在政策下有所对策。 备案后限价流于形式,现场看房需要300万美元,巨额销售货款转移到个人身上。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郑州报道

在好处之前,限价政策无疑被视为纸空文。

日前,《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了作为本土启动的郑州市永威置业有限企业所属项目永威上和院、上和瑾,发现其不仅要突破当地商品房的限价标准,向购房者出售300万元的验资 否则,绝对不允许看房。 价格备案已经被视为儿戏。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该项目的销售人员还确定,客户需要将超过备案价格的销售所得巨额转入个人账户,不能开具收据。 概算中,其中只有永威上和院一个项目,或约35亿元左右的商品房销售收入不在纳税范围内。


/ s2/ ]突破限制值

备案为型号


“规定是你政府的,操作是我公司的! 》近日,《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多次访问永威上和院楼盘项目销售情况时,观察到实际“操作”未按备案、限价标准销售,与备案、限价标准相差甚远。

年6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建房〔〕80号文件近期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管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确定郑州市严格执行“独栋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开发公司合理定价,在批准预售前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商品房价并备案。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根据该《通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经预售许可后,公司一次也不重复公开准卖房价格,必须严格执行定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定价形式欺骗客户进行交易,不得以任何形式

的规定、要求如此确定,永威上和院的销售行为似乎也有循规蹈矩的意义。 据永上和院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郑东新区北龙湖片区部分商品房已备案,限价标准为3.2万元/㎡左右,包括即将售罄的永威上和院在内,执行的也是这个限价标准。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在永威楼盘项目销售部,看房的客人确实可以看到房间的来源和写有价格公示新闻的多个面板排列在一起。 从部分面板公示新闻可以观察到,看房客户公示价在570—1680万元之间,房屋面积170—500㎡,备案价3—3.8万元/㎡。 根据个别面板下方确定显示的数据,公示的平均价格也确实在3.2万元/㎡上下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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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了正牌,实际的销售“操作”状况是表里如一吗? 以该楼盘项目7号楼面积为237㎡户型为例。 根据销售员的计算,其销售总额为1349.5万元,售价为5.694万元/㎡。 另一方面,该项目商品房对外公示的备案总额为717.8万元,备案单价为3.028万元/㎡。 数据显示,该面积为237㎡户型的存量住宅实际总售价高于公示的备案总额631.7万元,高于备案销售单价2.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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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来源称,永威上和院的售价区间约在5.2—6.2万元/㎡之间,销售人员称其单平售价在5—10万元之间。 显然,永威上合院现实的售价远远突破了备案、公示的限价标准。

其实,《商品房销售商品标价规定》也早就确定了,商品房销售商品标价一套一套执行,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对每个商品房取得标价的商品房销售备案或办理商品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我讨厌贫穷和爱富人”

在现场看房需要验资300万


据一位当地人说,没有早期普通住宅购买者持有的资金,没有之后逐渐崛起、站稳脚跟的永威吗? 现在的永威已经开始“贫爱富”了吗?

“现场看房需要提供300万元资产(信)的说明。 如果是预约源的话,最少需要支付100万元。 ’永威上和院的销售人员向去咨询了解情况的看家强调,这是企业的规定,否则不能去现场看房。

一位住客想去项目所在地,现场看看“大家的风格”永威上和院是多么神秘,但得到回复的却如销售员所说,在大门口被警卫拦了回来。

“这个销售的‘规则’的根据是什么? 另外,什么样的公司品格比较明显? 买房(看)也有三六九等吗? 这是典型的身份歧视。 ’很多有购买意向的人表示,无法理解永威上和院验资室的销售行为。

“宣布开发的项目质量属于郑东新区北龙湖地区顶级的永威上和院。 这样的“穷人爱富人的公司质量”,一定会让“永威”这个国内企业品牌的形象与预期相差甚远。 ”河南省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


涉嫌逃税

销售款项转入个人账户


通常,商品房销售要根据购房合同中注明的价格和总额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开具收据,并参照当地规定比例支付贷款。 永上和院的方法是“另辟蹊径”,将限价以外的购房款转入个人账户,只开具收据,不开具收据。

“办理贷款时,只能按照备案价格、备案总额的比例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访华时,永威上和院销售人员确定,超过备案价格、备案总额的金额不能办理银行贷款,必须与备案总额的首付一起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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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述7号楼实际销售价款总额为1349.5万元的住宅为例,根据销售人员的计算方法,按备案价计算的总额应为717.8万元。 那么,除限购价外,总货款为631.7万元,这笔钱转入个人账户,不开发票只开发票。

“以备案价、总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的,超过备案价的购房款)不在合同中表示,也不能开具收据。 》销售者通常主张要求购买者将超过备案价格的房款转移到相关个人银行账户,开具收据,不开具收据。

正如永威上和院销售人员所说,购房人实际支付或承担的总房款显然与备案签订的购房合同相关价款不一致。 购买者实际支付的总房款中,超过备案总额一部分的金额,财务流程如何解决?

据永上和院公开消息,“注定成为永威置业里程碑式的作品”的上和院项目由郑州永威集团投资,郑州永隆置业有限企业开发建设,计划户数约330户。 据当地官方消息,该项目占地约71亩,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

据相关人员估算,永威上和院可售住房建筑面积14万平米,取值5.2—6.2万元/㎡价位平均价格5.7万元/㎡,相比备案价3.2万元/㎡的标准,只有一幢楼


响应

是否有突破价格限制的现象?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观察到,该项目超限价销售,超限价部分的购房款不开发票的现象,在当地人眼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郑州市永威置业有限企业的一家企业品牌负责人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因为自己刚到企业不久,所以很难确定地解释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

9月20日,记者分别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提出采访请求。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文姓科负责人表示,将登记有关情况,永威上院就有关销售情况或问题按程序交给直属分局调查执行。

9月24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邮件显示:“现实情况下,售价为一房一价,虽然根据位置略有不同,但销售备案合同的均价为31800元/㎡。 这个项目中不存在突破限价的现象。 ”

该答复指出,根据《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9号等文件精神,针对相关解决情况,(一)要求开发公司不得夸大广告推广,依法开发经营。 (二)对全区销售项目定期不定期进行视察暗中访问,举一反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10月15日,记者再次前往郑州,对永威新开盘项目和琚销售情况进行采访调查,发现郑州永威置业所属两个项目超备案限价销售行为持续。

“上和瑾这次首次发售了120套。 销售单价4.4—5.5万元/㎡。 ’永威上和琚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上和琚整个项目的户型面积在189—610㎡之间,顶楼和一楼稍贵一楼送到院子和地下室,价格从7万元/㎡开始,其中,楼王( 8号楼)的顶楼。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关于住房贷款的支付情况,销售人员表示,上和琚分为一次付清和贷款两种,一次付清多有折扣。 贷款也可以的话,要去掉政府备案价的3.2万元/㎡左右,多余的总房贷必须在首付中支付,也不开具收据。

针对近期观察到的情况,记者再次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反馈,对上述回答提出质疑。 该局文姓科负责人立即致电直属分局办公室王主任,希望记者到直属分局就有关情况进行对接。

10月16日,直属分局办公室王主任留下记者采集的录音和照片,表示将尽快落实并回复记者。 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还没有收到该局的正面回应。

针对该楼盘或涉嫌逃税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表示,相关工作人员同样需要按程序调查核实,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同样未收到税务机关的回应。   


记者的手记

2019年7月11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的通知》。 (以下简称《整治通知》)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决定开展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工作。 这次维修的对象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经纪人。

早在6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建房〔〕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工作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确定郑州市严格执行“独栋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开发公司合理定价,并在批准预售前报送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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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通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经预售许可后,公司一次也不重复公开准卖房价格,必须严格执行定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定价形式欺骗客户进行交易,不得以任何形式

《维修通知》再次以政府备案价格不要求出售商品房,或有条件限制商品房的合法权利(如捆绑、装修停车位)等方法,限制商品房的合法权利,变相实行价格上涨。 以未按规定采用商品房预售款,或者另设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交纳购房人住房款(包括认购款、首付、贷款等)等情况为要点进行复印件整理。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在记者采写《无视政府限价令涉嫌郑州永威置业违规销售、逃税》一文的过程中,我对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稽查局的交集感到不安。

9月24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短信显示:“现实情况下,售价为一房一价,不同位置略有差异,销售备案合同均价为31800元/平方米。 这个项目中不存在突破限价的现象。 ”

事件就在那里,任何人进入销售中心与运营商顾问交流,都会得到获取该项目实际售价和备案价以外的购房款汇至个人账户,不开发票只开发票等消息。 上述回答是白纸黑字,主张“这个项目不存在突破限价的现象”。 虽然只有几个字,但是庞大的新闻量在扩大,给公众留下了很大的想象力。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记者9月、10月两次到郑州特别访问,3次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稽查局访问,请求采访。 希望该局从税务检查的角度就这一现象发表意见。 但是,该局工作人员强调只接受税务违法举报,不接受采访,在发布消息之前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

“无视政府限价令  郑州永威置业涉嫌违规销售、偷漏税费”

“该项目不存在限价突破现象”的“调查结果”是否客观,公众心中无数,监管部门如此应对,除了有损公众信服外,也掩盖不了已经存在的事实。

“永威现象”的存在表明了郑州房地产混乱局面整治的重要性,这不仅关系到各级政府政策、法规的权威度,也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 保证维修有效的前提条件是各监管部门积极、勇敢负责、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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