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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据北京法院网官方推特“京法网案”报道,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财政部原党组织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判处被告张少春受贿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张少春收受贿赂所得的财产及其利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15年”

照片呢? ? ? ? “京法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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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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