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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政泉控股在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民族证券的过程中再次暴露出来的公开问题。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指控属实,政泉控股所持方正证券的所有权或被监管层将强制寻求解决。

方正证券公告称,方正证券于2009年11月30日接到控股方正集团的《要求核实政泉控股公司财务新闻等的函》,称企业5%以上的股东政泉控股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提供的财务新闻虚假, 相关事实如下。

政泉控股于2009年12月27日与北京北大资源房地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北大房地产)签署了《购房协议书》,拟以9亿元从政泉控股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楼90栋公寓房产。 北大不动产经协商,于年12月27日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政泉控股未能根据协议就北大不动产和上述不动产办理网络签名手续,也未交房。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政泉控股公司应作为定金计算并列出,但在查阅政泉控股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定报告》(()京会兴审字第05010114号)时,政泉控股公司表示, 政泉控股集团涉嫌对资金进行体外循环,或提前确认收入。

“政泉控股被曝财务造假或面临监管处罚”

这种粉饰会计的行为直接影响了政泉控股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报道的真实性、合规性,法律家解体,如果这些行为得到证实,政泉控股将被限制股东的权力。

如果政泉控股在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民族证券的过程中被证实涉嫌财务造假,政泉很可能会被限制股东的权力。 当政泉控股集团与方正集团之间的争斗如火如荼的时候,这无疑是对政泉控股集团雪上加霜的打击。

标题:“政泉控股被曝财务造假或面临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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