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11字,读完约12分钟
【宝月楼网信】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刘春华诉我网,鄂尔多斯市农村商业银行向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企业发放流动贷款,不良债权数特别是4700万,鄂尔多斯市银监局故意违反法定手续进行行政处罚,仅罚款20万,并处罚金。 希望引起有关机关的高度重视,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依法认真解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重视并组织调查。
投诉人:刘春华,男,1980年1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北位乡北位村东环路小街北840号。 身份证号码: 132829198001163615。 联系方式: 14794891111。
被告: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督管理分局。
法定代表人:刘保平,现任局长职务。
被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
公司法人:张增强,现任董事长职务。
2007年6月26日,经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鄂尔多斯市城市信用社基础建设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 而且,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建设事业必须接受内蒙古银监局的指导。 鄂尔多斯市农村商业银行建设工作完成后,向内蒙古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由内蒙古银监局进行检查、检查、审查决定。 2007年9月5日,成立鄂尔多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企业,法人代表:张增强,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奥特克西街维邦金融广场h座,注册资本66679.2933万,经营范围:吸收公共储蓄; 发行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时间贷款进行国内结算; 提供承兑汇票和贴现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买卖政府债券承销国债、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的货款收付和保险业务代办金库业务以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年9月11日,经核实,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督分局发现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规放贷2700万,并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处以20万罚款,相关负责人处以行政处分和经济罚款。
经调查,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有以下违法事实。
一、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去年向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贷款2700万时,只是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报告推算,由于公司目前市场发展迅速,销售资金回收缓慢, 未综合考虑公司已经出现的经营困难等情况(该企业欠鄂尔多斯农村银行2000万元贷款逾期,及逾期罚息近600万元),未能全面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贷款前调查
二、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后,未全面反映该公司贷款资金的用途、流程,未对公司运行情况、贷款资金能否按期收回等进行确定评估。 如果公司不能按期结算,贷款后的检查表上显示,未能进一步检查公司的经营状况、能否按期全额还款等。
三、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师在考核意见中表示,该业务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合规、申请贷款机构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用途真实、符合贷款要求、无法进一步核实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等情况,进一步测算公司流动资金诉求, 前一笔贷款已逾期,有利息不足和处罚的,同意向总行审查委员会报告,未提示贷款的潜在风险
四、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考核委员贷款考核不慎重。 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在2000万贷款逾期期间,于年7月10日提交了2700万贷款申请。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征信委员会只根据贷款前调查报告,没有考虑公司经营和过去贷款逾期等问题,于去年8月15日审核了2700万元贷款。 提出批准意见同意向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贷款流动资金2700万元。 期限为12个月,未提出质疑和限制条款,盲目增加信贷,贷款发放谨慎大体违反。
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督管理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和罚款二十万。
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督管理分局故意违反法定手续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实施行政处罚,理由如下
《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天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的当事人如主持人认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一人委托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对当事人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的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证据确认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提交当事人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公开发表,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意见除外 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执法得到保障,有权利就一定有责任,使用权受到监督,违法被追究,侵权必须得到赔偿。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文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并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和领域监督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违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领域管理部门应当联合司法机关执法,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和取缔违法公司。 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分阶段发卡公告制度,重大隐患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领域主管部门进行发卡监督,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检查。 对不执行监督管理监察指令的公司,应当依法按规则从重处罚。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基层网站监管能力,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对打击非法生产漏洞的地方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 在本辖区对群众举报、高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公司(单位)未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检举,非法生产公司(单位) )的,县)市)区)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降职、解聘或解聘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法定义务的任何不作为和不作为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对负责人进行解决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不致浪费。 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的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 对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责任规定追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见》(环发( 2007 ) 108号)文件中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查,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项管理 对先建成或超阶段未经批准、环境保护设施未主体工程、已建成、未经环境保护验收擅自生产的违法项目,依法查处,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并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核、发放、监管,对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审核的项目和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追加任何形式的信用支持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对鼓励类项目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用支持的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用支持; 以属于限制级的现有生产能力,且国家允许公司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对基本可以继续信贷支持的被淘汰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停止各种形式的新增信贷支持,收回发放的贷款 环境保护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根据环境保护法、法规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商业银行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机构和负责人的责任。
调查显示,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经营项目必须取得全国性工业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全国性工业公司的生产许可证。 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报告,但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未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前已建成的,应当取得危险品安全录取证,未取得危险品安全录取证。 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违法生产经营多年。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鄂尔多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鄂尔多斯市经济和新闻化委员会等部门对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要依法查处 鄂尔多斯市农村商业银行不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故意违反规定向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贷款4700万。
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督管理分局应当告知刘春华有听证的权利,刘春华有听证的权利。 不告知刘春华补充证据或者证据的权利,应当告知刘春华补充证据或者证据的权利。 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向违法生产、违法生产公司提供融资的行为,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移送司法机关,处以刑罚代替刑罚,违反鄂尔多斯非法收入的,不作没收决定,应当没收决定。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约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企业违约放贷4700万,担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负责人鄂尔多斯市市长
希望得到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机构的重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印刷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行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公厅发〔2005〕37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见》(环发( 2007 ) 108号)文件精神确认,依法由中国银监会鄂尔多斯市监督管理分局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违法, 要依法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法打击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规贷款环境违法项目的行为
标题:“内蒙:试问鄂尔多斯市市长你知道吗?”
地址:http://www.sdsxywx.com/sdss/14274.html